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 55015-2021)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、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、肇庆新区发展规划局,各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:
国家标准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 55015-2021)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。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为做好《规范》的贯彻实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明确执行时间
自2022年4月1日起,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、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,应严格按照《规范》进行设计、施工、验收;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《规范》进行审查。2022年4月1日前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(以图审系统上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),可仍延用执行原节能设计标准,鼓励按《规范》进行设计。
二、加强监督检查
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各方主体落实《规范》情况进行监督管理,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,要严格按照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
三、加大宣传力度
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对工程质量监督、施工图审查、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的宣贯培训,帮助相关企业准确理解和掌握《规范》有关规定,保障《规范》的顺利实施。
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3月30日
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 55015-2021):https://www.mohurd.gov.cn/gongkai/fdzdgknr/zfhcxjsbwj/202110/20211013_762460.html